湖南金牛粮油实业有限公司新建6万吨粮食物流仓储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金牛粮油实业有限公司新建6万吨粮食物流仓储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招[2019]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金牛粮油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单位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金牛粮油实业有限公司新建6万吨粮食物流仓储项目(EPC)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CDJZHS[2019]008 备案编号:ZJZB-HS-2019-004
2.3 建设地点:汉寿县高新区技术产业园区黄福居委会麒麟东路
2.4 建设规模:湖南金牛粮油实业有限公司新建6栋总仓容6万吨粮食物流仓储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占地面积1250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32.6平方米,新建6栋总仓容6万吨粮食物流仓储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批复总投资约3409万元。
2.5 计划工期(含设计、施工):14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具体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
2.7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相关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要求保修。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商务粮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
3.4 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5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6 拟任总承包项目部设计人员不少于3人,包括建筑、结构及其他相关专业。需提供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7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文件中不需列明除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的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属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3.8.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8.2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 29 日13 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帐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4.2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 8 月 29 日~2019年 9 月 4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changde.gov.cn,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9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常德市武陵区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格式按附件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日报、常德日报、常德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汉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罗主任)电话:0736-289629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其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一致。
10.2制作暗标所需资料将于2019年8月 29 日-2019年9 月 4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时,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领取,逾期不予办理。 暗标资料每套售价2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金牛粮油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常德市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福居委会麒麟东路(管委会前排)
联系人:刘友保
电 话:136073638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汉寿县龙阳镇辰阳中路322号(住建局院内)
联系人:肖啸
电 话:0736-2856016
传 真:0736-2856016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