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政办改〔2016〕5号)精神,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受理交易进场登记并发放交易进场通知书。 (二)依法发布交易活动信息。 (三)依法组织和管理场内交易活动,维护交易秩序。 (四)对进场的交易活动当事人资格进行核验。 (五)收集和发布相关政策法规信息,建立投标人、供应商、中介机构和商品价格等信息库,建立评标专家、投标人、中介机构的动态信誉评价机制。 (六)建立与维护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专家库抽取终端。 (七)建设、管理、维护统一平台的场地和设备设施。 (八)为进场交易各方提供场所服务、信息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维护统一平台现场秩序,按规定收取有关费用,代收代退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保证金(资信金)。 (九)开展进场交易活动情况的统计、分析及相关资料(含录音录像资料)的存档、调阅工作。 (十)对交易场所内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监察部门报告。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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