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已对武陵区2家“涉危”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对湖南大力建设机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款7万元、常德市武陵区正达厢式冷藏车厢厂处罚款9万元。
8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信访投诉转交件线索,对湖南大力建设机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结构车间半跨、原材料堆放及下料车间作业时烟粉尘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设施控制;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渣等危险废物未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2015年至2018年期间,擅自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进行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8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常德市武陵区正达厢式冷藏车厢厂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散存于喷漆车间,未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擅自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