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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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

作者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 来源 :市环保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1-26

  一、案例:

常德市石门县楚天钡业有限公司毁坏树木和扬尘扰民 

二、基本情况 

群众向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反映“楚天钡业有限公司” 毁坏树木和扬尘扰民问题,该公司全称为湖南楚天钡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5月,位于湖南省石门县太平镇茶园村8组。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重晶石开采、深加工、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重晶石粉。现已建成年处理10万吨重晶石—萤石共生矿浮选加工生产线一条,另有一条1.5万吨橡胶、塑料制品专用超细改性的重晶石粉生产线和一条在建5.5万吨涂料、油漆等超细改性重晶石粉生产线,生产工艺为破碎-筛分-脱水-跳汰-磨粉-装袋(包装)。此外,该公司配套有一重晶石矿,年产重晶石矿4000吨,2017年矿山进行扩能改造。

三、主要问题 

湖南楚天钡业有限公司加工区高效浓密机北侧有废土堆积,已超过林地征用红线,堆积面积250平方米;其重晶石—萤石共生矿综合回收及深加工生产线处于边建边调试的试生产阶段;场区露天堆放有原矿和建筑砂石,只有部分覆盖,没有完全配套防扬尘措施,进入矿区深加工生产线的道路未硬化,存在扬尘污染;该公司所在的茶园村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为方便挖机下河作业,在施工河道内存放了约40立方米的垫(泥)土,未及时清理。

四、原因分析 

湖南楚天钡业有限公司不能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法律观念淡薄,未能正确履行企业在环境治理中的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未能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

 

 

                         201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