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关注!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是自愿还是强制的问题?2019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 该文件中指出严格电动车登记使用管理及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相关问题。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车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公安机关要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按照新标准认真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上牌,上传全车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罚。 2、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收费的问题?登记备案工作由中电海康、移动、联通、保险等企业联合开展,主要采取预存话费送防盗车牌和保险的方式进行,如群众不愿意预存话费,公司基于基础建设的需要,收取一定的建设服务成本,是企业行为,由企业定价。公安机关从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3、关于三轮、四轮电动车也在强制上牌之内的问题?三轮、四轮电动车,不能上交警部门认可的过渡期牌照,只能上防盗备案登记牌。 4、保险问题:经过防盗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投保了全车盗抢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赔付标准:发现车辆被盗及时报案,报案后60天未追回的,由保险公司给予理赔,赔付最高达1300元。交通事故赔付:一旦发生意外交通事故,赔付最高可达4万元(第三者责任险赔付限额30000元/年,车上驾驶员责任险赔付限额10000元/年)。 为电动自行车投保全车盗抢险,是在公安机关未能侦破案件找回失窃车辆的情况下,尽量减少车主损失的一个保底举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是为缓解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处理难的问题,为车主的出行提供最基本的保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