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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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是各方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且经省政府法制机构全面把关形成的重要成果,共计32条,主要内容:一是理顺体制机制,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整合,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项目全面进场;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联合惩戒制度,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约”的目标;三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和服务环境建设;四是规范评标评审专家库使用和管理;五是依法规范招投标活动,防范杜绝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活动。 《办法》的出台,是湖南省贯彻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生动实践,是落实国家建立统一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有效举措,为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有力推进了湖南法治建设。 关联政策:《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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