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渔霸”获刑安乡鱼虾市场又“活”了 |
||||
|
||||
“感谢警方抓获‘渔霸’,我们现在又可以进行正常的鱼虾交易了。”近日,从益阳南县到安乡县做鱼生意的张老板很是开心。如今县城里的小鱼小虾市场又出现了门庭若市的景象,商贩再也不怕有人强迫交易了。 去年5月,安乡县公安局先后接到多名本县和外地的鱼商贩报案,他们遭到刘某文、刘某友、严某兵等人胁迫,被强行要求签订了一份《安乡县水产收购销售运行协议》,协议中的条款均属霸王条款。 经查,该涉恶团伙组织分工明确,由刘某文负责收鱼卖鱼,决定收进卖出的鱼价,刘某友负责市场管理,严某兵负责记账算账。为了控制外来鱼贩擅自与安乡县小鱼贩交易,涉恶团伙成员以强行收取押金,甚至跟踪、巡逻、守候、口头威胁及殴打多种方式,多次进行强迫交易,交易金额达45万元,严重破坏了安乡县小鱼小虾市场的交易秩序。 通过20天调查取证,警方锁定了主要犯罪嫌疑人,并于去年6月21日至22日,抓获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友、刘某文、严某兵。 日前,安乡县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刘某文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刘某友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严某兵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该团伙成员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晏紫卉)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