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区县(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及考核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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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区县(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及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1 12:17 来源:市委办公室 字体:[ ]

常办〔2019〕14号


各区县(市)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党委(工委):

《2019年区县(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及考核细则》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    



2019年区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及考核细则

主要项目

具体内容

主动

作为
方面

1.亲自调研谋划

全年调研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30天,走访村不少于20%(按村总数的比例折算,社区参照执行);年初召开区县(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并提出基层党建工作思路和规划。

2.定期安排部署

全年主持召开区县(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6次(其中研究党员队伍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不少于1次,研究2018年度市委交办的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工作不少于1次,研究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研究智慧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及时召开区县(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支部“五化”建设、党委组织部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全市性党建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推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党管武装、党校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乡村振兴、乡风文明和无上访村(社区)建设等工作。

3.带头办点示范

领办基层党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支部“五化”建设、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等联系点,区县(市)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其他党员县级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每年到基层党建联系点开展工作不少于4次。

4.主持解决基层党建重点、难点问题

牵头整改2018年度市委交办的基层党建工作问题;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解决基层党建带全局性普遍性问题不少于4次。

5.参与党建活动

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带头到基层党建联系点讲1次以上党课;带头落实党的报告员制度,全年下基层宣讲不少于2次;带头开展“两同时”谈话;带头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并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

督促

落实

方面

6.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组织实施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知识竞赛;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7.扎实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

全面加强组织体系建设,确保年内80%以上的党支部达到“五化”标准;围绕解决党支部和村民小组“两条腿”走路的问题,探索理顺行政村合并后的运行机制;大力推广党员积分管理,探索推行“红色存折”;深入开展贫困地区党员“三亮两带”活动;以庆祝建党98周年、建国70周年为契机,评选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8.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按不低于10%的比例确定后进村党组织,再从中确定50%以上的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社区和其他领域基层党组织按不低于5%的比例确定后进基层党组织,再从中确定50%以上的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拿一套整顿方案、定一名联点领导、派一支工作队伍、配一名第一书记、选一批帮扶项目、建一个坚强班子”的“六个一”工作法要求,全面完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对往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情况进行一次盘点分析,对问题突出、反复整顿的“老大难”村(社区),明确一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点整顿,不达标不得换点;建立整顿成效县级验收机制,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全面验收。

9.大力实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

大力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四个一批”工程;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社区)干部“凡进必审”机制;开展“头雁培训工程”,村(社区)主干和党建联络员每年至少接受1次、村(居)“两委”其他成员每两年至少接受1次县级以上集中轮训;推动村(居)“两委”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新调整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原则上实行“一肩挑”,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一肩挑”比例年内达50%、2020年达60%。

10.全面深化智慧党建平台建设

开展智慧党建平台用户体验和意见反馈活动;运用智慧党建平台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内活动;按要求配备智慧党建硬件设备和网络配备;定期进行基础数据信息维护;配齐村(社区)党建联络员,区县(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系统、两新组织等配齐专(兼)职平台操作员;按要求落实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受理和办理;积极推进金融便民服务终端建设。

督促

落实

方面

11.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

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情况,纳入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定基层党组织服务“三大攻坚战”的具体办法;全面落实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两个全覆盖”;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空壳村、贫困村全面派出第一书记,并逐步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拓展;抓好驻村帮扶干部的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发掘、宣传扶贫一线的先进典型;落实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重点扶持一批2018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30万元的村;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盘点排查工作。

12.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入推进村(居)“两委”换届工作、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涉黑涉恶线索深度摸排三项工作“回头看”;对打掉黑恶势力的村(社区),及时纳入2019年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范围,由区县(市)委组织部负责挂牌,派出综合整治工作组驻村整顿;开展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宗族祠堂排查工作;督促引导各级党组织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形式,学习扫黑除恶有关政策文件;组织党员签订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承诺书;组织开展一次“认清黑恶势力、主动检举揭发”的主题党日活动;将党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纳入量化积分管理内容。

13.努力打造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品牌

出台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落实“一城一策”要求,探索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继续拓展完美社区“3+N”治理模式,进一步探索发挥网格党支部作用的方法和途径,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

14.持续提升两新组织“两个覆盖”质量

聚焦各类园区、商务楼宇、市场商圈等新经济聚合体和互联网党建工作,创新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工作机制;突出抓好民营企业党建工作;认真做好律师行业、民办学校、民营医院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继续探索社会组织功能型党支部建设;落实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办法,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围绕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好“抓党建、促发展”主题活动。

督促

落实

方面

15.统筹抓好机关、国有企业、学校、医院等其他领域基层党建工作

继续深化“机关联基层、党员联群众”和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活动;落实党组(党委)向批准设立的党委报告年度工作制度;组织区县(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向区县(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党建述职;持续抓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30项重点任务的贯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理顺乡镇卫生院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校长负责制;加大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力度;继续做好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全面推进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建设,在城乡基层、两新组织实现组织和工作同步覆盖。

16.强化党员日常教育和党费管理使用

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新一轮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抓好农村党员冬春训,全面开展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工作;充分运用智慧党建等平台,探索开展网上教学、在线培训;继续落实“万名党员致富带头人培训行动”,为每个贫困村培养2名以上党员致富带头人;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远程站点“五有”创建工作,开展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严格落实党费管理专人负责、专账管理、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分开、会计出纳分设、钱账分管、定期审计、监督检查和党内公开公示等基本制度;严格党费支出项目,加强党费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增强党内帮扶资金使用实效;探索建立流动人才党员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党性教育领学员、宣讲员、督导员“三员”制度。

17.全面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推行发展党员工作纪实管理;开展“源头工程”,建立全市入党积极分子数据库;探索开展发展党员政治考察工作;贫困村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年轻党员,其他村每三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持续开展违规违纪发展党员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党组织和党员拓展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定期对全国党员信息系统进行更新维护。

18.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

组织各级党代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讲好一次党课;完善党代表工作室建设,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和列席重要会议等活动;组织开展党代表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献计出力、建功立业专项行动,推动各级党代表每人至少联系1户贫困户;试行区县(市)党代会常任制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

督促

落实

方面

19.巩固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持续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村干部、党建联络员、党员志愿者队伍三个管理办法的落实落地;严格落实“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和“123”后备人才培养计划;严禁违规借调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党建联络员;严禁县级机关占用乡镇(街道)编制,及时按乡镇(街道)编制员额补足人员,严禁在编不在岗。

20.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生活

落实乡镇(街道)干部年休假制度,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建联络员参照执行;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党建联络员每年开展1次健康体检;继续推进乡镇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活动室、周转房、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建好管好用好农村综合服务平台。

21.严格落实基层干部待遇和工作经费保障

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年度绩效奖励等政策,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区县(市)直机关同职级人员水平;严格按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保村干部报酬待遇,其中贫困村干部待遇按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确定;严格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1倍的标准,确定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按月打卡发放;乡镇(街道)基本运转保障经费不少于100万元,村不少于19万元,城市社区不少于26万元,其中村级办公经费不得低于3万元;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业绩考核奖励”制度,不得将村干部基本报酬与绩效考核挂钩;落实大学生村官待遇,抓好服务期满6年的大学生村官分流消化工作。

22.落实惠民项目和困难党员扶助资金

按每村每年不低于3万元的标准安排农村惠民项目资金;市中心城区每个社区每年安排15万元社区惠民项目资金(市级财政安排8万元,区级财政安排7万元),其他县(市)按每个社区不低于8万元的标准由县级财政安排;县级财政划拨不少于20万元资金充实困难党员扶助金。

23.落实党代表工作、工会、远教站点维护经费和农民大学生培养工程

党代表工作经费和村级远教站点运行维护费(每村每年不低于3000元)列入财政预算;农民大学生培养工程学费补助列入财政预算;继续按每年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2万元标准落实工会工作经费。

督促

落实

方面

24.全面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区县(市)委组织部从事党务工作人员不得少于本部在编人数的三分之一;每个乡镇(街道)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2名左右专职组织干事,并且专职专岗;每年对乡镇(街道)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干事开展不少于3天的集中业务培训。

25.健全完善基层党建考评机制

主动为基层减负,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一般结合年度考核,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防止基层党建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层层留痕、级级加码等问题。建立“书记抓、抓书记”和县级党委“抓乡促村”的责任落实机制,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认真开展2019年乡镇(街道)党委(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区县(市)直机关工委、教育工委、国资委党组(党委)、卫生健康委党组(党委)、两新工委负责同志一并纳入;抓好各领域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述职对象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不是“好”等次,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建立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制度,对照清单、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年年述、年年改、年年在”。

一岗双责方面

26.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完善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等制度;规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议事会履职运行;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27.加强基层干部监督管理

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和业绩考核奖励制度;着力解决部分基层干部思想浮躁、工作不实、“走读”和坐班值班不到位等问题;完善发现、调整、处置不合格基层干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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