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三举措防范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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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三举措防范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9-10-29 07:57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曾欣 字体:[ ]

常德政府网10月29日讯(通讯员 曾欣)2019年1-9月,常德市住房公积金共归集住房公积金归集327261.2万元,占年计划80.54%,当年提取266722.22万元。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中心党组的带领下,以党建为主线,业务为重点,三举措防范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取得了有效成果。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中心先后出台政策,2017年出台了《提取业务办理指南》(常房金发[2017]27号),2018年转发了《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 2019年7月1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骗提工作的通知》,进一步防范骗提风险,及时排查骗提线索,确保中心资金安全,重申有关规定。常德中心对外公示提取政策和办理流程,引导职工通过合法渠道办理提取业务。常德中心走入社区、下到乡镇、进入工厂,对群众面对面宣传。共印刷下发资料10000份,每年10月为宣传月,开展全市宣传活动,宣传《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各项政策规定,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正常秩序,坚决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二是完善内部风险管理,严格审批提取。建立岗位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严格实行初审、复核相分离,严禁一人操作完成提取业务所有流程。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的权限、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事前、事中、事后审核。,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打通通信息协查渠道。完善公共管理领域信息共享机制,畅通对职工身份信息、婚姻登记、就业、房产交易、个人信用等信息的查询渠道。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全市严格执行《常德市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常房金发(2019)26号)文件,对涉及骗提的单位和职工,加强信用约束,可采取纳入“黑名单”管理、限制一定期限提取贷款资格、责令追回骗提资金通报单位等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常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好国家、省、市防范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政策,高度重视,加强内控,制定防范措施,加大违法惩罚力度,防止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发生,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编辑:晏紫卉)

(审核:李俐锋)

(签发:孔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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