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特护期蓝天保卫战专项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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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组成督查组,兵分三路,对全市特护期蓝天保卫战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此轮督查将持续至2020年3月15日,督查对象是各区县(市)、市直有关单位及涉气企事业单位,督查内容主要包括3个方面:各地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情况;各级各部门履职、担责、问责、追责情况;涉气排污企业监管、“散乱污”企业整治、企业错峰生产限产工作、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施工扬尘管控、道路扬尘渣土运输及消纳砂石堆场扬尘治理、柴油货车和高排放车辆污染管控、油气污染管控、秸秆禁烧、露天焚烧垃圾及各类可燃物、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整治、烟花爆竹燃放、建材集散市场监管等13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据悉,专项督查情况将实行“日收集、周通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将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工作实效;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编辑:晏紫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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