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736121/2019-00855 | 成文日期 | 2019-05-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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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民发〔2019〕13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常德经开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民政局、财政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民政局、财政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农村工作局、财政局,贺家山原种场民政办: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2019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19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民政局 常德市财政局 2019年5月28日 2019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 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省政府将“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列为2019年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省市绩效评估办公室的具体部署,为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全市全年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42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00元。2018年农村低保标准和月人均救助水平高于上述标准的地区,应当确保2019年农村低保标准和月人均救助水平只升不降。 以上各项指标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各县市区具体指标详见《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二、工作内容 (一)及时确定标准和水平。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资金测算,及时确定并公布本地农村低保标准及救助水平。 (二)规范对象认定。各地要根据低保政策文件规定,严格按照政策做好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特别是要落实湘民发〔2018〕38号文件精神,将完全丧失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实现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做到不错不漏,精准认定对象。 (三)规范资金发放。各地要认真组织提标资金发放。农村低保金应当按月通过恵农补贴“一卡通”社会化发放。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逐月报进度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是要严格月报制度。各地要建立工作台账,按月逐级上报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填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情况表》,县市区民政局于每月10日前将情况上报至市民政局。上报的数据须经当地绩效部门和统计部门认定,并确保与湖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和社会服务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二是年终开展考核。11月底前,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要会同绩效、统计等相关部门完成对当地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在网上公示,并于11月30日前上报市民政局。12月中旬,市绩效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所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考核。市民政局根据市绩效办要求,制定了《2019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细则》,对各县市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量化计分,并根据计分结果排名,排名情况将作为市绩效办年底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成立工作机构,为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提供组织保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按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明确责任。民政部门负责做好低保对象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测算和资金保障。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任务。 (三)加强保障。各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资金测算,在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足额安排当地社会救助配套资金,切实做好资金兜底保障。 (四)强化督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依法依规开展督查,及时推进和督促重点民生实事任务落实。市民政局将每月通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领导不够重视、工程进展缓慢、不能按时按量完成任务的单位,市民政局将上报市绩效办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底考核扣分依据。
附件:1、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2、2019年 月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情况表 3、2019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细则 附件1 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附件2 2019年 月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情况表
附件3 2019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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