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2019年湖南省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73629/2019-00054 成文日期 2019-10-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2019年湖南省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5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字体:[ ]

    常人社函〔2019〕36号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重大部署,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实现我市2020年底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目标,现将《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湖南省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19〕2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社局成立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马业文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向君承任副组长,市社保服务中心主任杨为民、市征缴处主任周建君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征缴处,周建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实施和推进的具体协调工作。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向区县市政府领导汇报,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员、资金和技术保障,并迅速召开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积极主动加强与财政、公安、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实施。2019年10月21日前,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将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盖章)报市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区县市人社部门要按照前期摸底排查情况,结合此次省人社厅下发的比对数据,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确保按期完成摸底排查任务;要落实“谁登记、谁比对、谁输入、谁负责”制度,对具体工作人员备案登记,严控环节质量,妥善保存档案资料,对今后信息系统应用中发现信息采集、比对、录入相应环节存在严重错误的,将严格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确保信息比对准确无误,变动信息及时更正补录。市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督查机制,及时通报完成情况。

    三、加强工作调度。专项行动实施期间,各地要同步建立周调度和反馈制度,每周一上报扩面摸底增量数据。2019年11月20日前上报阶段性总结;2019年11月28日前上报数据分析报告。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潘晓宇  手机:18507369199    电子邮箱:325062@qq.com

    市社保服务中心    鲁水平    手机:15074269695

    市人社统计信息中心   伍乾    手机:13607366154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5日        

    湘人社函〔2019〕224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湖南省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实现2020年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目标,切实做好全民参保计划扩面工作,根据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9〕29 号),我们制定了《2019年湖南省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19年湖南省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实现2020年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目标,根据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9〕29 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80 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通过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切实推进实现2020年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目标,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专项行动坚持“分类施策、创新引领、协同共享”的基本原则,在巩固前期全民参保登记成果的基础上,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开展精准宣传,充分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方便快捷的参保缴费服务,形成推动参保扩面的合力。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底,全省基本养老保险较2018年底新增参保人数63万人。

    三、行动内容

    (一)参保登记“回头看”。在前期全民参保登记基础上,进一步查缺补漏,更新完善登记信息。一是强化数据共享比对和动态管理。实现全民参保库与社保业务库实时对接,加强与公安、民政、卫健、司法等部门的数据实时或定期交换。通过部级数据共享平台及时获取部级跨部门数据,加强全民参保库与联网监测库、社保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等数据比对,提升全民参保数据的准确性,全民参保库增量数据至少做到按月更新。二是巩固入户调查工作机制。根据辖区内户籍人员和常住人员的信息变化情况,开展入户调查 “回头看”,实现流动人员信息动态维护。三是进一步核实未参保人员信息。部社保中心依据国家全民参保库,已向我省下发截至2019年6月底未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的明细数据。厅信息中心已对数据进行了初步核实并分发到各地。各地要通过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电话联系等手段,逐一核实未参保人员基础身份信息、工作单位信息及未参保原因,明确应参加的养老保险险种。对于外出打工人员,居住地社保机构要协助户籍地共同做好核实工作。

    (二)参保扩面“抓重点”。各地要对核实后未参保人员进行深入分析,在全面开展参保扩面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四类重点群体实施精准扩面。一是坚决落实社保扶贫工作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对60岁以上超龄未参保的老年居民,动员其通过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等方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待遇。三是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参保人员,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为未参保人员办理参保。四是针对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完善参保缴费政策,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其早参保、早缴费和持续缴费。

    (三)宣传服务“送上门”。一是要开展社区宣传日活动,以社区为单位,借助街道、村社管理的各类基层服务组织,通过制作宣传海报、编印宣传手册、派发宣传单,以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保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二是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专题宣传,加强与互联网新业态平台企业合作,明确其配合开展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的责任义务,将社保宣传的阵地扩展到新业态从业人员应用最广泛、最频繁的平台网站和手机APP上,开展集中专题宣传。三是开展“看得懂、算得清” 主题宣传服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网上公共服务门户开通“看得懂、算得清”养老保险政策解读专栏等渠道,为群众提供简明易懂的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四)参保缴费“不用跑”。要强化分类施策和便捷服务,推进专项扩面。对符合代缴政策的,要按有关规定直接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对自主缴费的,要大力宣传“一部手机办事通”、人社网上社保平台等网上自助查询、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等业务,为其提供方便快捷社保服务。对新业态从业人员,要开展专题调研,探索依托第三方平台,为其提供便捷的参保缴费服务渠道。

    四、工作步骤

    (一)2019年9月,各地要抓紧下载未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的明细数据。根据前期厅下发市州信息中心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厅端FTP服务器(10.136.2.171)下载数据文件,并进行工作部署。

    (二)2019年9月—11月20日前,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各地应逐一核实未参保人员基础身份信息、工作单位信息及未参保原因,明确应参加的养老保险险种,并动员未参保人员尽快参加相应基本养老保险。

    (三)2019年11月30日前,各市州要向省厅报送专项行动书面总结报告,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相关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厅成立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胡奇任组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杨长永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和厅信息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局、机关事保中心、城乡居保中心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协调落实日常工作。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为专项行动实施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员、资金和技术保障,并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要指定具体经办机构、专人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工作。

    (二)健全机制,推动落实。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好各自职能,既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良好态势。要积极主动与财政、公安、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配合,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实施。

    (三)逐一核实,及时反馈。各地要通过全民参保库,按部社保中心下发的未参保人员名单,逐人反馈人员身份、工作单位信息和应参加的养老保险险种以及参保扩面情况。已参保的,及时更新其参保缴费状态,经专项扩面后仍未参保的,逐人反馈未参保原因;对“个人不愿参保”或“其他原因未参保”的,需在省级全民参保系统中详细记录具体原因,对“人户分离,联系不上”的,需注明联系时间及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彭  惠  电话:0731-84900161

    电子邮箱:644172929@QQ.com

    厅信息中心           邓  波  电话:0731-8490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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