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执行黄色预警指令不打折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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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晚22时,全市空气质量黄色预警指令发出后,澧县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严格按照《常德市特护期应急减排方案》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县住建局安监站对城区所有在建工地开展了一轮巡查,对扬尘管控不到位的项目一律实施停工,对拒不停工的,一律实施顶格处罚。城区建设项目总数为26个(按施工许可算),已落实停止建设工地12个。29日晚22时,县城管局紧急调度4台洒水车、2台雾炮车对县城区内主次干道进行全方位洒水降尘,30日,安排所有清扫车全部出动,对城区所有主次干道进行机械化清扫。 县交警大队、公路建养中心、交通运输等部门实行资源整合,科学安排执法检查队伍,分别在张公庙大桥、澧澹羊湖口等路口设置检查点,执行落实机动车24小时限行限载执法检查。同时,在县城区安排2个移动执法中队,对超标排放的机动车实行流动执法,确保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执法全覆盖。 对焚烧秸秆的农户一律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罚款2000元,并立即通报纪委启动干部问责程序。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力度,县财政局整合相关涉农补贴资金200万元,对全县重点区域的94760亩稻草进行专业化收储,每吨稻草补贴47.5元,对15435亩公路沿线已经收割的稻田全部实行粉粹还田种植油菜,每亩补贴32.4元。同时,根据《常德市特护期应急减排方案》有关要求,全县工业源执行停产减排到位的1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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