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德市2019年第二十二批次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常自然资预审字〔2019〕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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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关于申请办理常德市2019年第二十二批次建设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湖南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湘国土资发〔2017〕4号)的规定,我局受理了常德市2019年第二十二批次建设用地的预审申请,经依法依规审查,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批次用地由1个储备地块组成,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1.5,用地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二、该批次用地选址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龙潭庵社区、石门桥镇八斗湾村,用地符合武陵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和石门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该批次用地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三、该批次用地本次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5.0005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5.0005公顷(耕地4.9013公顷)。在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 四、该批次用地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了项目工程概算,请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补偿安置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五、同意常德市2019年第二十二批次建设用地通过用地预审。项目批准后,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六、本文件有效期至2022年9月26日。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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