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德市2019年第二十九批次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常自然资预审字〔2019〕53号)

    关于常德市2019年第二十九批次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常自然资预审字〔2019〕53号)

    发布日期:2019-10-22 信息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常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关于申请办理常德市2019年第二十九批次建设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湖南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湘国土资发〔2017〕4号)的规定,我局受理了常德市2019年第二十九批次建设用地的预审申请,经依法依规审查,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批次用地为ZP地块一,用地性质为商居用地,容积率控制在2.0-2.5,用地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二、该批次用地选址于常德柳叶湖度假区万寿路以南、丰沾路以北、年寿路以东、双桥路以西,用地符合武陵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该批次用地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三、该批次用地本次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13.7186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13.5660公顷(耕地11.3415公顷),建设用地0.1526公顷。在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

    四、该批次用地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了项目工程概算,请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补偿安置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五、同意常德市2019年第二十九批次建设用地通过用地预审。项目批准后,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六、本文件有效期至2022年10月22日。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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