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相关文艺家协会、各区县(市)文联、各相关单位: 根据常财办发〔2015〕34号、常财发〔2015〕3号两个文件精神,现启动第四届常德原创文艺奖评奖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时间 2017年8月──12月 二、作品申报范围 凡于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第一出品人身份创作、生产、推出的,属于《“常德原创文艺奖”奖励实施办法》(详见附件)所规定申报范围的文艺作品,均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申报。 《“常德原创文艺奖”奖励实施办法》第六条(三):“在市委、市政府组织主办的重大文艺赛事中获奖并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创文艺作品”,主要是指常德题材的作品。 三、评选名额 详见附件──常财办发〔2015〕34号文件。 四、工作步骤 (一)作品申报 2017年8月9日,举行第四届常德原创文艺奖启动式,广泛发动,组织申报。所有经过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和规定途径于2017年9月15日前报至市评审办,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1. 申报材料:申报者须报送《第四届常德原创文艺奖评奖申报表》一式7份(可复印),申报作品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7份(可复印)。申报作品为美术、书法、民间工艺品的,提交10寸照片7份(注明原件规格尺寸),初评入围后再交作品原件;曲艺、音乐、舞蹈、戏剧、设计类相关作品提交清晰、完整的影像资料;报刊发表作品经初审办核实原件后,提交7份复印件;其他作品提交7份原件。申报材料除美术、书法、民间工艺品原件外,一经申报并受理,不论是否获奖,均不退还。 2. 申报途径:(1)各区县(市)申报者,材料先报各区县(市)文联初审办(详见附件)。各区县(市)文联初审办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核,经初审合格后,由县级文联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报市评审办公室。(2)市直单位(含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申报者,材料先报市相关文艺家协会初审办(详见附件)。市相关文艺家协会初审办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核,经初审合格后,由市相关文艺家协会填写推荐意见书并加盖公章,统一报市评审办公室。申报汇总表需提供盖章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3. 申报要求:(1)同一申报者只能从一条途径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市评审办不接受申报者个人直接递交的申报材料。(2)同一类项作品只能申报一件作品。(3)艺术类作品不拆零申报。 (二)资格审查 2017年9月16日—20日,市评审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所有申报材料按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其符合申报条件后,按文艺门类分类、编号、登记,并做好评审前的相关工作。 资格审查小组人员组成:(1)市评审委员会提名本市没有参评作品的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2)市相关文艺家协会负责人。(3)区县(市)部分文联负责人。 (三)专家初评 1. 9月21日—25日,由市纪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组监督,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出1∕3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 2. 9月26日—10月31日,评审专家提前审读相关作品。列入提前审读的作品门类为: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儿童文学;理论专着;大、中型戏剧剧目;大、中型戏剧剧本;大、中型影视剧本;大、中型广播电影动漫艺术作品。 3. 11月1日—6日, 组织专家集中封闭式评审,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拟获奖作品。 4.严格执行常财办发〔2015〕34号文件关于作品类项设奖指标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因特殊情况无法落实文件规定的,须报请市评审委研究决定。 5.每位评委须对拟获奖作品写出个人评议,对拟获奖作品的意识形态、舆论导向作出结论;各评审组须对拟获奖作品写出集体评议并对拟获奖作品的意识形态、舆论导向作出集体结论,由全体评委签名生效。个人评议与集体评议,由各评审组负责人在集中评审结束时现场密封后,交由市评审办存档。 6.市评审委组建专门监督小组,对集中评审环节实行现场督导,保证评奖程序公开、公正、公平。 (四)终评 11月7日—11日,在市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市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充分审议复核,确定获奖作品名单。终评结果由市评审委员会按程序报批。 (五)公示 2017年11月中旬,在常德市文艺网、《常德日报》等市内媒体公示评奖结果,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市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裁定并报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审定。 (六)表彰奖励 2017年12月。 五、工作机构 (一)成立第四届常德原创文艺奖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金晓年 中共常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主任:王军杰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蒋金华 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封德军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 刘于春 市纪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组组长 张 力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 殷习清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 叶建华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成员 成 员:中共常德市委宣传部文艺科、市文联、各区县(市)文联、相关文艺家协会负责人 (二)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设在市文联。评审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兼):封德军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 副主任:叶建华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成员 周岳平 市《桃花源》杂志社社长 李秋林 中共常德市委宣传部文艺科科长 李真才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章晓虹 市丁玲文学研究中心主任、市文联纪检联络员 成 员:洪 琼 何绍杰 胥心南 刘琼华 方 芳 解雪清 卢昌丹 杨 杰 (三)调整评审专家库,对相关文艺门类进行专家增补,由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把关,市评审委员会最终决定。 六、有关要求 1.市委宣传部全程参与评审工作,以确保公平、公正。 2.市相关文艺家协会、各区县(市)文联认真组织学习两个文件(详见附件),以保证评奖工作有序进行。 3. 市相关文艺家协会、各区县(市)文联按要求尽快成立初审办,并于2017年8月15日前将初审办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人员名单报市评审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市评审办公室设在深圳市曲艺家协会 市评审办公室电话:7797175 市文联创联科电话:7798937 地址:常德市紫缘路193号市文联(临街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 周岳平:13786646919 刘琼华:15115680808 解雪清:13875059525 卢昌丹:15886672630 深圳市曲艺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常德文艺
(注:第四届常德原创文艺奖评奖文件和申报表格可以从常德文艺网下载。网址:http//www.cdswyw.com) 附件1:附件(1)第四届常德原创文艺奖初审办名单.doc 附件2:附件(2)第四届常德原创文艺奖评奖申报表、汇总表.doc 附件3:附件(3)常财发办(2015)34号.doc 附件4:附件(4)常财发(2015)3号.doc
常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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